论"合会"会首的法律地位及其义务设计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论"合会"会首的法律地位及其义务设计

引用
会首的法律地位首先表现为它是一份合同或一组相关联的合同的当事人,其次,会首也承担合法发起合会、接受合会合同行政管理、执行合会事务、收取、保管、交付会款、代垫会款等义务并对倒会负直接责任或连带清偿责任,以及因不履行其特定义务而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合会、会首地位、会首义务、会首责任

19

DF418(经济法、财政法)

公安部科研项目

2005-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80-83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1008-6048

35-1202/D

19

2005,19(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