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主持人刍议
关于行政处罚听证主持人,有三个问题值得讨论:一是关于主持人的产生和人数问题.主持人应从行政机关的法制部门工作人员中指定产生,人数以三人最为适宜;二是关于听证主持人的回避问题.回避的理由中应包含法律偏见和个人偏见,而不能仅仅局限于"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三是关于听证主持人的职责问题.其主要职权应包括决定权、对事实和证据的认定权、许可与制止权、建议性裁决权等,主要责任应包括维护听证活动的正常进行、保证听证的公正性、及时提交听证报告等.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主持人、回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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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1(行政法)
2005-07-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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