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2254.2019.02.003
口述厦门经济特区初建前后基本情况
创建厦门经济特区,最早是在1979年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福建两省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两个报告》(中发〔1979〕50号文)中提出的.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正式宣布,在深圳、珠海、汕 头、厦门设立经济特区.同年10月7日,国务院正式批复《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厦门经济特区的报告》,同意在厦门岛西北部的湖里地区划出2.5平方公里的土地,设置厦门经济特区.
2019-05-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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