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2254.2016.02.004
马锡五审判方式是群众路线在司法领域的体现
马锡五(1899—1962),陕西保安县(今志丹县)人。193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2年10月任陕甘宁边区政府陇东专署专员,1943年3月兼任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开始从事司法工作,后又被选为边区高等法院院长。新中国成立后,历任最高人民法院西北分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审判方式、群众路线、最高人民法院、高等法院、陕甘宁边区政府、新中国、司法工作、陇东、法院院长、共产党、庭长、陕西、分院、安县
D92;D91
2016-03-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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