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601/j.issn.1005-5215.2017.12.039
以林农合作社为典型对“两区两县”生态扶贫的探讨
随着昆明市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基本完成,各类新型林业生产经营主体日益显示出发展生机与潜力,是当前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有效结合和生态扶贫的重要载体,已成为现代林业发展的核心主体.文章简述了昆明市各类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情况以及基本特点,从四个方面对林业经营发展趋势与经营主体适应性进行了分析,结合“两区两县”实际情况提出了培养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思路,以及生态扶贫的科学合理对策,为昆明生态扶贫提供参考.
林业经营主体、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生态扶贫对策
F326.2(中国农业经济)
2018-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9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