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5215.2013.09.036
浅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顺利发展的保障措施
凌源市集体林占据凌源林业的半壁江山,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从2006年起到2009年止完成了林改工作,主体林改后,进行配套措施的落实,实现经济和生态效益的共赢,刻不容缓。文章介绍了凌源林改现状及顺利发展的保障措施。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状、发展、保障措施
F316.2(世界农业经济)
2013-09-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86-8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