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257-0289.2019.06.020
法条主义裁判的反思与出路
法条主义裁判代表着一种独特的世界观,它是法治所钦定的裁判方式,以法条为根据进行推理是它最大的特色所在.然而,面对疑难案件,法条主义裁判显得力不从心,当它向着德沃金式的整全法靠拢,却又遭受法律现实主义的批评,法条主义所倡导的法律模型也让位于态度模型、策略模型、受众模型等现实主义模型.不过,现实主义也存在着自己的问题,注定要让位给自己的“高级版”——法律实用主义.法律实用主义将法条看作一个引导性框架,法条内容的最后确定,需要结合对司法决策后果的预测来进行.
法条主义、形式主义、现实主义、实用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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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F5
2018年度浙江省社科规划之江青年课题“法条主义裁判的反思与重构研究”18ZJQN03YB
2019-12-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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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