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初期农民协会与乡村社会整合——以湖北省为例
建政初期,在筹粮支前与社会重建的双重压力下,中共湖北地方政权亟需建立一套能快速汲取资源、有效动员并整合乡村的组织体系.由于中共在新区乡村的党组织、党员和干部数量有限且短时期内难以大规模扩展,新政权缺乏威信,既有的保甲组织又与其乡村社会整合的目标存在着内在冲突,因此农协被赋予了重组基层、整合乡村的重要历史使命.与整合乡村的需要相适应,农协在其组织建构上形成了一系列典型特征:在组织体系上,建立了与行政体系一致的纵向体系;在成员构成上,以区域性的贫雇农为主体;在组织职能上,承担了以政治性任务为主的全能式职能.中共通过组建、发展与整顿农协,完成了乡村社会的组织更替,奠定了乡村社会整合的组织基础;凝聚了民众,实现了乡村社会的权势转换与精英替代;建立了新旧交替之时有效沟通国家与乡村、农民的渠道.然而,农协存在的时间并不长,在土改建政完成后就基本退出了历史舞台.尽管农协在其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在特定历史时期也难以成长为现代意义上的民间社团,但农协的撤销使农民失去了利益表达的组织渠道.
新中国初期、农民协会、乡村社会整合、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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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建国初期农民协会与乡村社会重组研究1949~1953”项目批准号:12BZS058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农会研究”项目批准号:2015VI066的阶段性成果.
2016-08-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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