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257-0289.2010.04.006
以后期维特根斯坦为导向探讨宗教理解的语言哲学前提
哈贝马斯主张,为使宗教进入公共领域,必须对它们的文本进行分类和翻译,从而把它们的命题含义与它们的神圣外衣加以分离,以便使它们的意义成为公众可理解的.作者以后期维特根斯坦的哲学为基础进行论证,认为宗教语言不同于科学语言,因为它们涉及不同的生活形式、处理不同的主题,宗教所关心的是对作为整体的世界的生活态度,而科学则对作为物的总和的世界加以说明,因而把宗教的话语翻译成命题的表达方式的做法既无必要也无助益.
哈贝马斯、宗教、语言、生活态度
B56;B50
复旦大学国外马克思主义与国外思潮研究创新基地项目"把宗教引入交往理性的轨道--9·11事件后哈贝马斯对宗教问题的新研究"项目批准号:07JJD710023的研究成果,同时受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2009JJD720007
2010-09-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5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