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868/j.issn.2095-1558.2020.01.002
规范与标准: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期间妇产科诊治专家共识
本《专家共识》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南和标准,结合我省当前疫情形势和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发生发展的认识而制定,并将根据国家疫情防控方案和临床实际情况适时更新.
2019年12月起,始于湖北省武汉市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迅速流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暂命名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并采用世界卫生组织的英文命名"COVID-19"[1-2],目前作为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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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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