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455.2023.03.001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法律表达
《公司法(修订草案)》第1条明确将"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作为立法宗旨,开启了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法治新征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在中国实践场域的丰富与升华,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般结构要素与体现中国特色本质属性的特殊结构要素的有机统一体.要以法律形式规范及实施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就必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炼与归纳现代企业制度中可以用法律表达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在法治范畴内的中国特色主要体现在演进机制、产权结构、治理结构与功能类型上.公司法修改应重点处理好中国特色与一般规则的关系,既不能迁就一般规则而束缚体现中国特色的法律规范创新,也不能罔顾一般规则的普适效力而造成过犹不及的立法效果.
现代企业制度、中国特色、公司法、法人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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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X915.3;D63
2023-06-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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