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案件被告人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引发的二审问题研究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4-1455.2022.04.005

认罪认罚案件被告人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引发的二审问题研究

引用
无论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办法"还是2018年刑诉法修改对二审程序并未予以关注,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获得一审判决量刑"优惠"后的被告人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检察机关因此抗诉并要求二审法院取消一审中的"优惠",此类案件不在少数.由于规则不明,各地做法各异.为了减少二审程序启动的盲目性,值班律师"判后答疑"制度应予确立.对于一审法院适用速裁程序作出裁判的案件,二审应当开庭审理.在律师辩护"全覆盖"背景下,律师参与辩护应当从"有辩护"向"有效辩护"发展.二审审理的对象应是"原判决",而非判后反悔或者上诉事实.对于检察机关抗诉的被告人上诉案件,二审法院原则上应驳回上诉、抗诉,维持原判.如此才能有效保障被告人的上诉权,"上诉不加刑"原则才能得到捍卫.

认罪认罚从宽、上诉、抗诉、二审程序

142

D925.2;D669.5;TP311.52

2022-10-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51-61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治研究

1674-1455

33-1343/D

142

2022,142(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