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的若干问题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4-1455.2021.02.002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的若干问题

引用
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中,从宽处理是核心要义.从宽处理包括实体和程序两方面的内容,实体上的从宽处罚包括从轻、减轻以及免除处罚三种形态,程序上的从宽处理表现为适用或变更为轻缓强制措施、撤销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以及适用简化审理程序等形式.在认罪认罚案件中,量刑建议不再是检察机关单方面的意思表示,而是控辩协商或沟通后的诉讼合意.量刑建议应当以确定刑为主、幅度刑为辅.量刑建议对被追诉人、检察机关而言有遵守义务,对法院而言有尊重职责.《刑事诉讼法》第201条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的重要规范,其中,认罪认罚轻刑案件的法庭审理对象,应当是被追诉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一般应当采纳"指的是除五种例外情形外,法院应当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在量刑建议的异议处理程序中,法院应当告知检察机关调整量刑建议,且检察机关调整或者维持量刑建议是法院判决的前置程序.认罪认罚案件中,被告人的上诉权应当受到保障,同时施加一定合理限制.以认罪认罚案件被告人上诉程序的调整为契机,将带动我国刑事审级制度的进一步改革与完善.

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建议、裁量型上诉、刑事审级制度

134

D925.2;D616;F293.2

2021-07-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9页

18-3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治研究

1674-1455

33-1343/D

134

2021,134(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