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455.2020.06.011
我国监察管辖制度体系的构成及完善
我国监察管辖制度体系是规范监察机关管辖事宜的制度总称,包括监察机关的职能管辖、监察关联案件的管辖规则、监察机关的管辖原则、监察管辖与审判管辖的衔接程序等四个构成要素.现有监察管辖制度体系体现了"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实现监察机关对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建立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的价值,但在规范监察权运行、有效衔接司法、保障被调查人权利方面仍存在不足.对监察管辖制度体系的完善应着眼于综合体现上述各种价值.
监察、衔接、监察管辖、审判管辖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研究";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北京市监察体制改革视野下职务犯罪侦查权的法律控制"
2021-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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