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455.2019.02.007
行政立法中公众参与的难题及其克服
公众应当参与政府立法已是共识,但实践中仍存在便利性欠缺、参与方式定型化、信息供给不足三大难题.因此,需要考虑借用“十大模块”评估方法,对立法影响评估从十个方面作出强制性要求,为公众参与备足立法信息;通过改造网上意见征求系统,扭转“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多为“网上公开”,而不见了“意见”的现象;借鉴公众参与形式创新举措,从细节创新中寻找立法者的服务型思维,为参与多样化提供思路.
政府立法、公众参与、便利性、信息供给、参与形式
2019-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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