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455.2019.02.002
关于《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二次审议稿)的若干修改建议
《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二次审议稿)较之第一次审议稿,除了在体例结构、合同权利保护、格式条款、情势变更等合同一般规定方面做了完善,对分则典型合同规则也作出了较多的修改,同时将保理纳入典型予以规定.但从科学立法的视角来说,本次审议稿仍然有不少尚需改进的空间,可以再增加一些必要的债法基本制度及典型合同类型,同时完善现有草案规定.对于不符合社会经济和司法实践发展的制度,有必要予以废止.
《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二次审议稿)、债法基本制度、典型合同类型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民法典编纂中的服务合同立法研究”15AFX016;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民间金融市场主体的法律制度构建及完善”等14YSXK01ZD1YB、2YB、3YB、5YB
2019-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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