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阶段运用讯问同步录音录像的实证分析——以Y区法院为样本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4-1455.2016.06.007

审判阶段运用讯问同步录音录像的实证分析——以Y区法院为样本

引用
对审判阶段同录的调查表明,公安机关随案卷移送讯问同录的比例很低,且移送的同录质量堪忧不能全面反映讯问情况.同时,由于控方不将同录作为证据出示,辩护方因无权复制同录而无法充分审查,法院也不重视审查同录,导致同录“备而不用”,未发挥通过庭审审查倒逼讯问程序规范化,以及发挥同录的口供功能.解决之道在于,明确同步录音录像的证据资格并要求随案移送,保障辩护人查阅、复制的权利以增加庭审审查的机率,增强检察官、法官对同录的实质性审查,强化其口供功能等.

讯问、同步录音录像、辩护权、非法证据

D92;D91

2017-0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56-62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治研究

1674-1455

33-1343/D

2016,(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