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455.2016.04.007
我国刑事被害人民事赔偿权的缺陷与完善--兼评相关司法解释的合理性
我国刑事被害人的民事权利保护体系存在诸多漏洞。他们的民事赔偿权利被大量削减,最高人民法院用司法解释的形式变相剥夺了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被害人索赔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权利、被害人及其遗属索赔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权利。因此十分有必取消不公平的相关司法解释,恢复刑事被害人应有的民事赔偿权,并建立我国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对补偿对象、补偿范围、补偿金额、补偿资金来源、补偿程序等分别作出明确规定。
刑事被害人、民事赔偿权利、国家补偿制度
D92;D91
2016-07-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7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