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455.2013.12.011
我国行政规划中的公众参与制度研究——以《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为中心
行政规划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尚未制定《行政程序法》,不过《城乡规划法》中较多规定了行政规划公众参与制度.以《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为中心进行分析,可以得出我国公众参与行政规划的形式多样、程序粗简、实效有限、行政规划主体承担法律责任的范围狭窄等结论.据此并参酌域外经验,我国行政规划公众参与制度需作相应的发展完善.
行政规划、公众参与、城乡规划法
D92;D91
安徽省社科规划项目AHSK11-12D185;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2BFX067的前期成果
2014-0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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