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455.2013.12.005
气候资源权利归属与探测开发的法律规制
2012年,黑龙江省人大制定的《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和保护条例》引发了广泛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气候资源国家所有、气象资源探测行政许可和探测资料汇交制度的规定.但是,气候资源的特性并不适合设定所有权,地方性法规也无权规定国家所有.无论是气象数据科学性还是国家安全的角度等理由都不足以支持规定气候资源探测许可,而气候资源探测资料强制汇交制度容易让气象部门与探测企业之间产生利益冲突.气候资源立法应摆脱重审批重管理的惯性思维,多为气候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提供扶持和激励.
气候资源、国家所有、探测许可、资料汇交
D92;S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应对气候变化监管的行政法研究”10YJC82009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能源产业监管的行政法研究”12CFX028
2014-0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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