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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4-1455.2013.11.002

对“性贿赂”是否需要入罪的理性思考

引用
时下,“性贿赂”现象十分严重,由此引发了“性贿赂”入刑的争论.“性贿赂”要不要入刑为罪?“性贿赂”能不能入刑为罪?这不但是一个理论务虚讨论的问题,也是一个现实需要面对的立法问题.尽管“性贿赂”的社会危害性十分明显,但由于“性”的复杂性和现代刑法对性的宽容性,导致了“性贿赂”难以入刑为罪.其实“性贿赂”的本质所在是权色交易,法律应当设法管住公权力的幽暗之处,加强公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而不在于过度关注私权利领域的性本身.“性贿赂”入刑为罪弊大于利.“性贿赂”一旦入刑为罪,在司法实践的定罪和量刑方面就会面临诸多无法克服的困难和障碍.

性贿赂、社会危害、性犯、罪刑、罚刑事立法、刑事司法

D92;DF6

2013-11-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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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1455

33-1343/D

2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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