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与民法——截然不同的法律类型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4-1455.2013.10.004

刑法与民法——截然不同的法律类型

引用
刑法针对危害社会的行为,民法针对个体之间的损害行为.“危害”与“损害”有着不同的性质.这是由公法与私法的区分决定的.“竞合”情形下的刑事犯罪与民事违法是不同评价标准得出的不同事实,即“竞合”是评价上的重叠,恰恰表明作为评价规范的刑法与民法本身的不同.刑法与民法之间不具有直接衔接关系,不存在所谓“刑法的民法化”或者“民法的刑法化”.我国实行的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容易模糊刑法与民法的双轨关系,可考虑加以改变.

刑法、民法、危害、损害

82

D6 ;F27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09BFX080

2013-1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32-37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治研究

1674-1455

33-1343/D

82

2013,82(10)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