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455.2013.04.005
死刑案件刑事和解“破立”之博弈解读——以S省M市中院239件一审刑案为视角
死刑案件刑事和解在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中属于明确被拒绝的范畴.然而,其却一直存在,并广泛运行于司法实践,还呈现出诸多特点和规律,如死刑案件达成和解比例越来越高,赔偿金额逐年增长,赔偿金额与量刑刑种、刑期呈反比等特点.但死刑案件刑事和解之负面影响也不可小觑,对其也应予以规范和完善,如成立国家赔偿专项基金,补足低于法定赔偿金额的案件,将超出法定赔偿金额的部分收归国有等.死刑案件刑事和解只有在“破”与“立”的博弈中才能寻找到其最后归宿所在.
死刑、刑事和解、社会互动、司法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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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F7
西南科技大学博士资金11sx7115
2013-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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