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拍卖中免责声明的效力研究——以“许汉胜诉厦门经济特区拍卖行”案为视角
拍卖行作出“本场拍卖会作品由专家审定认可”的表述,事实上已对竞买人造成误导,致使其误认为全部拍品均由专家认定为真品,这与其作出免责声明的表述存在矛盾,此时法律应选择对竞买人有利的表述,判定该免责声明无效.对于诉争书画真伪问题,由于其直接影响诉讼程序和当事人的实体权利,法院须作出法律上的认定;拍卖行一旦有欺诈行为,必然导致其免责声明无效,但买受人想要证明并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实现“退一赔一”的可能性十分微小.
艺术品、免责声明、欺诈、误导、表述矛盾
X83;TU7
2011-1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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