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补偿视角下高空抛(坠)物致害的救济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社会补偿视角下高空抛(坠)物致害的救济

引用
在高空抛掷物和高空坠落物致害案件中,受害人的权利救济是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我国《民法典》第1254条第1款规定的“连坐式”高空抛(坠)物侵权责任在逻辑上陷入困境,其根因是高空抛(坠)物受害人侵权赔偿存在尖锐的潜在矛盾:侵权责任法的“侵权人—受害人”二元思维决定了必须要先查明侵权人才能填补损害,而损害填补社会化要求在无法查明侵权人时依然填补受害人的损害.相形之下,社会法上的社会补偿具有受害人权利本位、及时便捷、补偿合理、成本低廉等诸多优势,可成为受害人权利救济的主要渠道.在刑事犯罪被害人补偿制度建成之前,为了填补受害人的人身损害,以专项维修资金为主要资金来源,构建统一的高空抛(坠)物受害人社会补偿基金不失为一条可行之路径.

高空抛(坠)物、无过错责任原则、责任保险、权利救济、社会补偿

本文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7批面上资助项目项目批准号:2020M670560

2020-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8页

47-64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学

1000-4238

31-1050/D

2020,(10)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