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与展望:中国刑法立法四十年
1978年是我国刑法立法的发轫之年,从这一年开始,我国先后颁布了两部刑法,这就是1979年《刑法》和1997年《刑法》.1979年《刑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完成了认定犯罪从无法可依到有法可依的转变;而1997年《刑法》的颁布,则标志着我国刑法立法的日趋完善.如果说1979年《刑法》是急就章,那么1997年《刑法》就是十年磨一剑.在1997年《刑法》颁布以后,我国立法机关又通过10个刑法修正案对刑法内容进行了较大规模的修改.我国刑法立法四十年的经历表明,刑法是社会治理不可缺少的法律手段,对于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具有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刑法立法、刑法典、单行刑法、刑法修正案
2018-08-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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