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行为刑事规制层次论析
高利贷系超出法律保护限度的民间借贷,其本质是食利行为,即”以钱生钱”的资本性获益行为,其行为模式可分为经营性与非经营性两类.套路贷则是高利贷行为衍化异变后的一种类型化案件的俗称.笔者认为,此类行为虽然是高利贷行为的衍生,但与高利贷行为存在本质上的差异.因此,有必要基于高利贷行为的内涵、衍化及类型化区分,深入解析涉高利贷行为刑事规制,对高利贷及其异变行为刑事规制的层次逻辑进行深入论析.
高利贷、套路贷、刑事规制、行为层次
2018-08-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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