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否定事实的诉讼证明——以不当得利"没有法律根据"的要件事实为例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论否定事实的诉讼证明——以不当得利"没有法律根据"的要件事实为例

引用
多数否定事实具有范围宽泛、内容不确定的特性,对其进行严格的诉讼证明可能存在一定困难,但并非不能证明.可通过原告的事实主张、双方当事人对事实的具体化说明特别是被告的抗辩促使否定事实的证明对象逐步特定化.否定事实的初步证明应允许运用自由证明等策略降低难度,当事人陈述等言词证据可作为常用证据直接证明该类事实.对于不能直接证明的否定事实,可根据经验法则运用表见证明等方式间接证明.被告主张的抗辩事实应作为否定事实的最终证明对象由其举证初步证明,证明度足以动摇法官对否定事实的确信即可,随后由原告集中举证排除抗辩事实.抗辩事实自身真伪不明的,被告并不必然因此败诉,法官应综合全案的证据调查结果与当事人辩论情况,依自由心证判断否定事实的最终证明是否达到使其确信的程度.仅在作为要件事实的否定事实本身真伪不明时,法院才能根据有关证明责任分配的通说即"规范说"判决相应当事人败诉.

否定事实、不当得利、抗辩事实、证明责任

D923;D829.15;N03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7BFX179

2018-08-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4页

28-41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学

1000-4238

31-1050/D

2018,(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