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思维与刑法立法的科学化
刑法立法本身不能追求绝对和片面,而应该寻求一种平衡.中国刑法立法平衡的基本方向是:回应废除劳动教养制度所带来的规范需求,在积极主义刑法观的指引下,严密法网,宽缓刑罚.具体展开上,这种平衡包括平等和均衡两个维度,并且是一种动态的、相对的平衡.由于未能很好贯彻平衡思维,现行刑法立法以及刑法修正过程中,仍旧充斥着各种不理性、欠科学的立法实践.要实现刑法立法的科学化,就需要在入罪问题上保持必要性与可行性间的平衡,其中,必要性的问题是首要的.
平衡思维、积极刑法观、适度犯罪化、平等与均衡、必要性与可行性
D926.8;D669;G258.6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5JJD820012
2018-05-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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