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在法治国家建设中的合理定性
监狱定性事关其在法治国家中的地位,属于监狱的基础性问题.长期以来,监狱被定性为“专政机关”和“刑罚执行机关”,并以军治管理模式运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形势发生了根本变化,因而,“专政机关”和“刑罚执行机关”的监狱定性及其军治管理模式不符合宪法的要求,不利于监狱的法治建设.监狱在现行《宪法》框架内应定性为执行刑罚的行政机关,监狱的管理制度应符合行政机关的基本要求.监狱在执行刑罚的同时,应注重保障服刑人未被剥夺的基本权利.
宪法、行政机关、监狱、刑罚、执行
DF8;D92
2017-09-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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