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解除权的立法目的与行使限制——从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67号切入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解除权的立法目的与行使限制——从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67号切入

引用
我国《合同法》第167条第1款针对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解除权设置了比一般解除权更为宽松的要件,无力承担保护消费者的功能.虽然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67号对《合同法》第167条第1款保护消费者的应然价值定位值得赞同,但在解释技术上失之妥当.《合同法》第167条第1款应作为同法第94条第3项的补充规范,出卖人在具备两者规定的全部要件后方可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而且对两种权利可以择一行使.《合同法》第167条第1款应排除同法第94条第4项的适用.

分期付款买卖、履行迟延、合同解除、指导案例67号

D9 ;D92

2017-05-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4页

158-171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学

1000-4238

31-1050/D

2017,(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