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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狱追责虚化势必纵容错案复发——今日呼格案与昔日杨乃武案比较与反省

引用
冤假错案追责是司法公正的重要标志.真实严厉追责有利于未来减少冤狱,虚化搪塞追责则可能鼓励制造更多冤狱.内蒙古呼格冤案,在冤杀无辜这一最严重恶果经再审确认之后,在举国上下多年千夫所指、千呼万唤的巨大压力下,对冤案制造人员的追责仍仅仅以党纪政纪处分了事.这一结果大出国人意料,引起相当质疑,让人不禁联想起清末杨乃武冤案.古今比较可能让我们更加清楚这一结果的荒唐:今日就枉杀无辜的最重冤案之追责,其力度竟远不及百余年前仅误判死罪(尚未执行,仅关押3年)的冤案之追责.冤狱追责的虚化敷衍,不仅使司法公信力再次受损,更可能解除冤狱制造者的后顾之忧,客观上激励未来冤狱制造.

冤假错案、冤狱追责、错案责任

G206;D9;K256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6CFX007

2016-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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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1000-4238

31-1050/D

2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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