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既有权益是民法典编纂的底线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保护既有权益是民法典编纂的底线

引用
民法典编纂是大型法律工程,既能带来积极的社会效益,但稍有疏漏,也可能损害人民的既有权益.故谋大工程者,不得不先防其害,再谋其利.本国民法史上,违反立法者初衰而损害人民既有权益的情形有两种,第一种是因首次立法,打破或扰动民事习惯中的利益关系,如《民国民法典》中的永佃权制度;第二种是因新法出台,剥夺或减损旧法确认的民事权利,如《物权法》疏于规定的宅基地使用权、坟葬的土地使用权等.保住人民的既有利益,是民法典编纂的底线.击穿这条底线,是不能容忍的.为达此目标,在编纂民法典时,应在总则和各编中逐层回应民事习惯和固有习惯法,并强化建国以来法律和政策中已经确认的各种民事权利.

民法典编纂、既有权益、宅基地、标准面积、家庭财产

2015-08-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67-77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学

1000-4238

31-1050/D

2015,(7)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