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逃出资民事责任的性质及认定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抽逃出资民事责任的性质及认定

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14条第2款规定了股东抽逃出资的民事责任.该责任的法律性质并非债权人代位权,也非第三人侵害债权,与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在调整对象上可能存在重合之处,但并非同一制度.抽逃出资民事责任系一种独立的责任形态,为商法上特有的制度,并不依附于现有的任何一种民事法律制度.抽逃出资的民事责任在其构成要件、法律效果和证明责任的分配上皆有特别之处,应与其他民事责任制度相区别.在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由法定实缴制转变为法定认缴制之后,抽逃出资民事责任的适用范围大为缩小,在司法实践中应予以谨慎认定,以避免背离公司法修改之立法目的.

抽逃出资、侵害公司财产、民事责任

2015-07-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64-72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学

1000-4238

31-1050/D

2015,(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