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权力泛化及其制度校正——以司法权力运行为中心
权力泛化是司法权力运行中值得关注的现象.司法权力的泛化既表现在法院外的国家机关对司法权力的分享方面,也体现在司法权力朝向社会组织泛化方面.司法权力泛化受到司法权发展历史以及人们对司法权力理论认知的影响,同时也与我国司法文化传统和现有制度规定有着因果关联.司法权力泛化不能背离现代法治原则的基本要求,不能突破司法目的以及司法自身功能与形式特性的限制.以司法改革的宏观顶层设计建构多元一体的司法权力格局,以人员分类管理、专门司法性机构创设等微观制度建构多元司法权力协调运行的制度与机制,是应对司法权力泛化现象,实现司法权力合理配置与良性运转的校正对策.
司法权力、权力泛化、运行机制
D914;C912.64;F279.2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3BFX002
2015-06-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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