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刑”反腐与刑法理性
腐败是当前我国最严峻的社会问题,“重刑严惩”的社会需求依然旺盛.腐败的产生是国家权力缺乏有效拘束的后果,是政府主导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的伴生物,是市场经济发展中法治缺失和严重滞后的恶果,也是当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徘徊在权贵资本主义门口的征表.反腐迫切需要制度转型,需要刑事政策的现代化.重刑反腐是国家反腐基础性制度和体系缺失状态下一种不得已的选择和填充手段,存在巨大法治风险.面对严峻腐败形势,刑法必须最大限度恪守法治理性.
腐败、重刑反腐、刑事政策现代化、刑事法治、刑法理性
2015-0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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