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刑法中的当然解释及其限度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论我国刑法中的当然解释及其限度

引用
所有的解释学都是对文本加以理解的技术,一切法律解释都必须基于文本规范.当然解释是在刑法规范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以事理之当然与逻辑之当然的统一为解释依据的刑法解释方法.当然解释所追求的个案实质正义与罪刑法定原则暗含的形式正义价值内核之间存在着必然的紧张关系.但当然解释与类推解释不同,其依然是在罪刑法定原则的制约下进行的刑法解释,案件事实在刑法规范中存在“落脚点”是当然解释成立的关键,其以待解释事项能够包含在刑法规范的语义之内为限.

刑法、当然解释、限度

2014-07-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39-145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学

1000-4238

31-1050/D

2014,(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