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法上不作为因果关系之判定
不作为因果关系的判定具有特殊性,即以作为义务的存在为前提且为阻果型因果关系,故此类因果关系的认定尤显困难.可以根据不作为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结合导致损害后果发生的因果关系、不作为与自然力的结合导致损害后果发生的因果关系和不作为与第三人的作为结合导致损害后果发生的因果关系这三种类型对不作为因果关系的判定加以阐释.其中比例因果关系理论、潜在原因规则、替代原因规则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不作为因果关系、阻果型因果关系、比例因果关系、潜在原因、替代原因
作者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多因不明侵权中比例责任理论及其司法适用》13YJC820092;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青年项目《侵权法上比例原则及其司法适用》2012C096
2014-04-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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