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见代理的特别构成要件
应当以风险原则为基础构造表见代理的特别构成要件,其包括存在代理权表象,该代理权表象是被代理人风险范围内的因素导致的,以及相对人是善意的这三个要件.就第二个要件而言,风险分配应考虑被代理人是否制造了不必要的风险,哪一方更容易控制风险以及公平原则等因素.相对人善意之判定应以法律行为成立的时间为准,而不是以意思表示到达的时间为准.善意与否的证明责任应由被代理人承担.
无权代理、表见代理、信赖保护、风险原则、民法典
作者主持的上海市哲学社科规划项目"信赖保护视角下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制度"2011BFX007;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法律行为制度的现代发展及我国民法典的立法对策"11SG51;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理论难题研究"11YS181;同时也得到上海市高校教师培养计划的资助
2013-05-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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