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教制度的改革方向应为保安处分
鉴于社会形势的重大变化,诞生于50多年前的劳动教养制度已经成为刑事法治领域的最后一块人治自留地,到了非改革不可的时候了.劳动教养在治安处罚和刑法之间没有存在余地,传统意义上的劳动教养制度应当在进行相关制度的改革后加以废除.与此同时,可借劳动教养制度脱胎换骨之机,将我国的保安处分制度加以系统化并司法化,从而确立起中国刑法的刑罚与保安处分之二元化格局.
劳动教养、改革、保安处分
2013-05-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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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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