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原告或第三人举证期限探讨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行政诉讼中原告或第三人举证期限探讨

引用
为了使当事人在诉讼程序中适时提出证据,从而确保当事人诉讼地位的平等,行政诉讼中应当设定原告或者第三人的举证期限。现行司法解释关于原告或者第三人举证期限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原有制度的不足,但因其规定的自相矛盾和延期举证正当事由的不确定,使得行政审判实践中出现诸多分歧和弊端。因此,应当严格限制行政诉讼中原告或者第三人的举证期限,同时应对允许原告或者第三人延期举证的正当事由作出严格而又清晰的规定。

行政诉讼、原告、第三人、举证期限

D925.1(中国法律)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006JDXM253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67-73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学

1000-4238

31-1050/D

2011,(1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