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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将《预算法》改为《预算和决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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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预算法》的名称和结构的修改(一)建议将《预算法》改名为《预算和决算法》建议将《预算法》改名为《预算和决算法》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点:(1)预算和决算这两个概念,既有密切联系,又有明显区别,不能混淆。预算法律制度和决算法律制度,也是既有密切联系,又有明显区别,不能混淆;它们之间不是包含关系,不能将决算法律制度视为预算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

《预算法》、预算法律制度、包含关系、决算

F812.3(财政、国家财政)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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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1000-4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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