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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毒品再犯与一般累犯之适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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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法理论和实务界,毒品再犯与一般累犯的适用关系问题,始终存在分歧和争议,客观上造成了司法实践中标准不一的失范局面。对此,笔者认为,刑事立法关于毒品再犯与一般累犯之规定,属于一种具有交叉关系的法条竞合,应当遵循重法条优先适用的原则;而对于两者适用关系的规范评价,应当立足于行为人无视前罪刑罚体验而再度犯罪的客观事实,综合考察其独立性与同质性,区分单独评价、整体评价和分别评价三种情形。

毒品再犯、一般累犯、适用关系

D914(法学各部门)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4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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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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