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千多万件到八十件——美国如何在案件分流的基础上形成先例
美国联邦和州法院一年收案多达3000多万件,但最终由联邦最高法院移卷审理并作出先例判决的仅80件左右。美国通过州法院的分流、联邦地区法院的过滤、联邦上诉法院的筛选和联邦最高法院的裁量挑选,逐层淘汰琐碎无谓的案件,从中择取涉及新颖、疑难、普遍法律问题的具有先例价值的案件。这种制度安排对我国"人少案多"问题日益严峻的现实下实现司法统一,具有启发性。
美国、联邦法院、州法院、案件分流、先例
D925.1(中国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16-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