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中的法官修辞
从修辞学的角度来说,司法案件当事人争议的问题充满了或然性,这种或然性的存在为修辞提供了发挥作用的空间.从这一意义上来说,司法调解的过程就是法官运用修辞方法说服当事人的过程.站在修辞主体的立场上,说服的有效性依赖于法官的个体性因素、法官对作为修辞出发点的共识的选择以及采用的修辞方法是否恰当,这些为修辞提供了技术性支持,也是提高修辞效果的途径和契机.法官修辞的运用可以提升司法过程的民主性,帮助法官更好地解决纠纷,但也可能削弱司法权威.法官修辞只是帮助法官适用法律的一种有效形式,不能替代法律成为影响司法过程的核心要素.
司法调解、修辞、共识、听众
D9(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0BFX007
2011-0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4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