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外交官的刑事管辖豁免及其国际法处治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论外交官的刑事管辖豁免及其国际法处治

引用
外交官享有刑事管辖豁免,接受国对其犯罪行为不能予以管辖和刑事处罚.这已经为国际习惯法所确立并由国际条约明确规定,现已成为各国法律体系中共同的一般法律原则,且它是国际强行法.外交官因为犯罪而丧失了继续享有特权与豁免的基础,不能再代表其国家执行使馆的职务.外交官的犯罪问题应当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接受国可宣告其为”不受欢迎的人”,由派遣国召回或终止其职务,也可直接将其驱逐出境,派遣国还可以放弃豁免.派遣国具有管辖和惩处其犯罪外交官的国际法义务.对于外交官犯罪,无论是国际法还是国内法,均有规定应当予以管辖和处罚.

外交官、刑事管辖豁免、习惯国际法、管辖和处治

D9(法律)

2010-12-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47-57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学

1000-4238

31-1050

2010,(9)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