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董事自我交易的法律规制——以《公司法》第149条的适用与完善为核心展开
美国董事自我交易的现代规制模式倚重程序公平,兼顾实质公平,体现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价值追求.我国虽形式上确立了董事自我交易规制制度,但缺乏交易是否公平的审查标准,使得这种制度供给无异于”画饼充饥”.由于制度环境的差异,我国法律的适用与完善应当秉持严格规制理念,在追求效率与安全的同时,更多地关注公平.
董事自我交易、经营判断规则、合理公平、完全公平
D9(法律)
2010-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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