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限制有前科公民就业资格的立法例考察——以就业歧视为视角
我国立法对有前科公民就业资格的限制是及其严格的,而且限制的职业类型广泛,从而造成这部分公民就业困难.从就业歧视的角度来看,这种就业资格的限制是根据前科这一事实实施的不合理的差别待遇,因而构成了对有前科公民的就业歧视.为保障有前科公民的平等就业权,我国应根据不同的前科类型逐步修改或废除现行限制有前科公民就业资格的法、律法规.
就业资格限制、歧视、前科
D9(法律)
上海哲学社会科学2007规划课题一般项目;上海交通大学文科科研创新基金
2010-0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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