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人权公约与切实保障人权不能等同——以美国法院对一项国际人权公约的适用为例证
美国联邦法院在审理有关主张违反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案件时既考虑相关的程序问题,也考虑实质问题.但是大量案件的结论都显示该公约对美国法院没有拘束力.那些根据该公约主张权利的当事人,他们想通过美国法院执行权利的愿望常常遭到拒绝.由是观之,从批准人权公约到实现人权,其间还有相当长的距离.
美国、联邦法院、ICCPR、人权条约
D9(法律)
2009-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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