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公共决策巾个体参与之缺陷及其克服——以近年来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个案为参照
当环境行政决策涉及重大环境利益之时,公众基于自身环境利益或者公共环境利益之考虑,常会积极参与行政过程来表达利益之诉求.然而,由于公众个体的参与能力等方面存在先天不足,使得公众个体的参与往往难以发挥有效的作用.因此,在转型期的中国,环境行政参与中更要强化公众参与主体的组织化,改变过多的公众个体无序参与之局面.
环境行政、公众参与、组织化
D9(法律)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
2009-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49-57